毒品危害 防 制 條例 第 11 條之 1 第 2 項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毒品危害 防 制 條例 第 11 條之 1 第 2 項」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修正]第十一條(持有毒品罪)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植根法律網www.rootlaw.com.tw › LawContent關於精選摘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二項裁罰之基準及毒品危害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法務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1-1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 一、第一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如附表一)。
二、第二級罌粟、古柯、大麻、 ...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法規類號:, 北市04-11-3005. 名稱:, 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事件統一處理及裁罰基準.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 ... | 毒品危害防制條列-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第1 條. 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2 條 ... 以前項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 | 桃園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經警方查獲持有或施用三、四級毒品後,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規定,出席三、四 ... 戒毒是條艱辛的路程,需要許多的毅力、動機及鼓勵與支持,如何提供毒癮者在 ...行政院會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36條修正草案法務部強調,大麻在我國仍屬第二級毒品,對於國人的身體健康及社會安全危害甚鉅,政府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及態度從未改變,絕不容許任何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施用、種植 ...美国房价最贵小镇排行:偏远地区天价房!America's Top 10 Towns ...2 天前 · Twitter: https://twitter.com/WallStTV/ ... 断言对邓小平强烈仇恨驱动政策倒退,手下表面效忠心中感羞辱;会面秦刚第二天谢尔曼致电立陶宛宣布 ...圖片全部顯示
延伸文章資訊
- 1立法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上述修正採重罪重罰之立法態度,從速列管新興毒品以遏止散播,另新增擴大沒收制度以剝奪不法所得,降低犯罪誘因;而對犯行輕微或施用毒品之人,則給予自新及戒除毒癮之適當 ...
- 2法務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0200115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 ...
- 3刑事大法庭就毒品條例第35條之1作裁定 - 司法院
... 號裁定: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同年7月15日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5 ... 不受理之判決,依憑法條文義、立法理由,或基於被告利益、修法意旨, ...
- 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民國97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查獲之第三、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而擅自持有者,均 ...
- 5行政院會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6-12-21
此次修法目的除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加重販毒刑責及防制新興毒品氾濫,同時也回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相關建議,提供施用毒品者更多的醫療處遇機會。